与此相对,封建社会则是以分散的土地控制为媒介,收取被禁锢在土地上的人民生产物的社会。
因此,对土地的控制是封建制统治的核心。作为强化对土地控制权的人为体制,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武士创立的便是主从关系的结合,即武士与下属建立主从契约关系。主君对下属施以“恩惠”,即认同下属拥有土地等权利,同时给予其新的权利,并对下属加以保护。另一方面,下属则对主君尽忠“奉公”—无论在平时还是在战时,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军事上。这样的结合,极大加强了武士的军事和经济力量。并且,主从的结合,不仅形成了从下层武士到武家统治者的上下各层次间的契约关系,在时间上还建立了子承父业这样的世代主从关系,通过世代传承,两者的关系变得更加牢不可破。主从间的契约,创造了公家贵族中前所未有的新型人际关系。我认为,武士对贵族的胜利,如果说归功于这种新型人际关系所发挥的威力也绝非言过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