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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 医仙的身份

庄戌跟着羽兰跟的很紧,所以她的逃跑计划未能得逞。后来索性就不管了,直接去到一个排面很大的首饰店里,东瞅瞅,西瞧瞧,琳琅满目,金光灿灿的首饰简直让她大吃一惊!

碧玉,白玉,红玉,各式各样的玉簪子,雪亮剔透,玉色中有隐隐约约透着几丝飘花,更显精美,几条流苏垂下,手指一拨弄,发出清脆的响声。

羽兰惊呆了,她从没见过这等样式的发簪!

自己的发簪从来都是木质的,是父亲精心雕刻的,没想到玉也能雕出来这么好看的样式。于是她一口气在碎辫发髻中插了三支。

又见一旁金簪簪身雕刻着栩栩如生的彩燕,簪头一朵红莲悄然绽放,还有一个莲花子似的吊坠晃动着,端的是风雅出尘。

她爱不释手的就又往头上插了三支。一圈下来,她的头上已经满是各是等样的发簪了……

“我都要了……”羽兰或许是对钱没有什么概念,而且一口气又要了这么多,店老板从来没见过这么阔气的客人,想狠狠宰她一番。

可见她身后乃是西厂番卫,说不定是某个太监的对食姘头,所以也不敢要的太多,怕惹祸上身。

于是满脸堆笑道:“嘿嘿,这位小娘子,我家的饰品好的那可是没得说,都是好材质所做。无论是簪体,还是簪花,样式都是独家创作的,京城你找不到第二只一模一样的!而且做工精致,多是京中富贵小姐所常常佩戴的饰品。”

一听这话,羽兰更加的兴奋,她要的不就是这种吗!于是点头忙问多少钱。

店老板再次嘿嘿一笑,油腻带着胡茬的嘴边动了动,伸出两根手指,说着二百两银子。

羽兰低头从腰间掏出一张银票。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是壹贰叁肆还是分得清的,于是看着上头写的字是贰佰,就直接掏出来。十分阔气的往桌子上一拍:“给你的!”

“哎呦,谢谢客官,您常来啊,下次给您打折!”店老板本以为她还能和自己讨价还价一番,没想到如此痛快的就把钱付了,当下笑的是灿烂如花,毕恭毕敬的将人给送出店。

庄戌又跟在后头,很是无奈,她没见过花钱这么没有节制的。纵然大人很有钱,富可敌国,她也不能这么胡来啊!

唉……

上午光阴过去,下午羽兰依旧看的孜孜不倦,津津有味。庄戌只盼望着她,可以尽早能逛完。

今日的余晖撒满京城各个街道时,当庄旭精疲力尽的跟羽兰回府之后,他才知道女人逛街的可怕。

他的身上多了大大小小的礼盒,匣子,而且给羽兰的五百两银子,已经全部花光了!

他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羽兰到底是山中长大的孩子,与野兽奔跑,那是常有的事。所以,徒步一天也觉得没有那么累。

“今天谢谢你哈,你放这里后,就走吧……”羽兰满心欢喜看着今天的战利品。原来这就是人人都向往的京城,果然是太好玩儿,太漂亮,太爽啦!

庄戌无话,也只得将脾气憋在心中,心想这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而已,自己千万不能与她置气,最终还是灰溜溜的走了……晚上,他要找胡枫好好说道说道,解解气。

景歌也没有回府,今夜是在锦雀阁住下的。反正魏大人也不会回来,就算回来也不会与自己说话。

自己的一厢热情被他冷漠的外表,封得透不过气,可又能如何呢,不过是将双目无神,从魏府带到了锦雀阁。

“景歌,你怎么了?”医仙给她端来了亲手所做的油馍馍,闻起来面香四溢,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

低头一看,那馍馍起了酥皮,金光灿灿的从每个缝隙中都透出一缕独特的香气。

“哇,好香啊,医仙,这是你做的?”景歌直接上口一块儿,那糕点酥香可口,满嘴留香。

“是啊,在我的家乡,立冬前后都会做这种馍馍。”医仙将目光放远,追思了从前。

景歌咽下,其实心中有个疑问已经很久了,毕竟第一次见到医仙时,她的装束就很有鞑靼国的人的特色。而且五官深邃,十分美丽。文更文读全阅小阅阅 “大明与鞑靼国交好,我是个鞑靼人,本来也不是什么秘密。其实我原名叫脱脱摩罗连诗,你就叫我连姨吧……”

原来是这样,景歌了然,想必这好吃的馍馍也是鞑靼国人饮食的特色吧。她好奇心大起,又追问了许多鞑靼民间的风俗,二人相谈甚欢。

聊着聊着,还是把摩罗连诗的伤心事勾勒了出来:“其实我是来找我哥哥的。我的哥哥,在十几年前就了无音讯。他是世间最最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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