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邦 道之制,重修律法
东汉的蛮夷问题与西汉时期相比,则是严重许多。/狐})恋?文D#?学′ ¨更-?±新[最¥$?快%3o
至于为何?
与东汉本身的中央制度有关,东汉废除西汉时期的典客,将其功能并入大鸿胪中,接受尚书台的督察,极大削弱了典客的话语权。
而典客者,掌诸归义蛮夷,负责邦交和边陲部族事。因此典客话语权的削弱,代表地方上归义蛮夷、边陲部落与中央沟通之间成本加大。
西汉时期,典客下辖行人、郡邸长丞、译官等职,向下与属国都尉联络。而属国都尉与蛮夷首领共治蛮人,下辖国、道二级,与郡县是平行治理单位。
及至东汉时期,地方郡守权利加强,典客又被改制,道改县,属国都尉渐归太守差遣。
除制度外,两汉差距大者,便是在胡人赋税征收上。西汉为了安抚蛮夷,不向蛮夷征收田租。东汉向内附蛮夷未有经济优待,并因蛮夷承担经济支出,而缺少上升途径,或是说向上反馈渠道,加之不恤胡俗的官吏粗暴治理,故常会爆发叛乱。因此东汉长期被蛮夷叛乱所困扰,乃至被百年羌乱拖垮经济。
当然了,需要明确一点,西汉关于蛮夷的治理体系,绝大部分源自于秦朝。
秦朝先以关西为基业,时霸于陇西,北吞义渠,南降巴蜀,故治下蛮夷诸部众多,随之拥有丰富的治理蛮夷经验。
如九卿之一的典客专门对接地方部落,其中属邦为地方治理机构,长官称为邦候或邦守。在属邦之下辖道,道由各部首领自治,但文书行政与律法执行由中央官吏负责。
故观辽国所谓的南北院制,本质与秦汉的邦、道之制有近似之处,依民风各依其制。华为华制,胡为胡制,并为了维稳牺牲些经济。
魏晋时期爆发的五胡乱华,虽说是中原王朝内斗,方才让胡人入主中原。但从侧面来看,难掩汉胡之间的激烈矛盾,如大量胡人被贩卖为奴,中原王朝与边陲胡人部落之间依靠微弱的朝贡关系。内迁的羌、氐承担经济赋税,却又得不到相应的政治权利与发声渠道,矛盾至此便被埋下。
充实关西,外迁胡人为固本之策,但不代表不团结胡人。蛮夷的效忠对大唐而言,其中蕴含巨大的利益。不单单是赋税上,更重要是提供低成本的兵源及大规模牲畜。
因此出于以上种种考虑,北院设立对治理少数民族而言,纯粹有利而无弊。
“陛下!”
得到张虞设立北院的诏书,钟繇再次入宫面见,问道:“试问北院下辖几部几司?”
张虞沉吟少许,说道:“如诏令所言,北院制如尚书台,设北院都督,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来治理四夷。\w.a!n-b?e¨n..,i,n!f¢o^”
“这~”
钟繇面露迟疑,说道:“华民上千万,而胡众仅上百万。陛下设北院治胡人,如以典客治下,臣以为稳妥。若效尚书台治下,其中六部调迁官吏众多,大多数曹部无所事事,盖空废俸禄尔!”
顿了顿,钟繇补充说道:“以繇之见,陛下何不削减部司,并虽以两千石为俸禄,但位次却次之。陛下为天子,汉胡皆为臣民,但于国家而言,汉为重,胡次之。”
“掌外藩之政令,制其爵禄,议民赋税,征调兵民,定其朝会,正其刑罚,控驭抚绥,以布国之威德,乃是其职也!”
张虞先是深思少许,继而微微颔首,对钟繇的见解颇是认同。
北院管辖胡人,而胡人不及华人之众,是故华人为干,胡人为枝。以此见之,北院的地位必然不及尚书台。今张虞强行抬高北院,设立六部曹,估计半数官吏不干活,容易造成冗官。
“丞相所言不无道理!”
张虞说道:“一国之重首在尚书台、枢密院,次之计司、四府,九卿、北院末之。故北院都督与九卿位列同,次于尚书令、计相。而院内设刑律、民政、柔远、典属等四曹,其中典属曹由礼部尚书兼任,掌册封、朝贡等事宜。”
“刑律曹,掌制律、刑事、复议等事;民政曹,掌户籍、赋税、兵丁之事;柔远曹,掌督察、巡抚、升迁等事。在北院之下,效秦汉旧制,设道、邦二级,与部落君长共治之。”
说着,张虞看向钟繇,说道:“君为丞相,当录北院事,与北院都督郦嵩共理诸事。”
相比之前的六部,修改为四曹,放弃无用的工部,将余者几部合并,更贴合治理蛮夷的需求。而钟繇为丞相,北院理应归由其领导,以便更好开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