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那些老人们。目标确定以后,两人便多次到军分区大院去踩点、观察。
首选对象是王家对门的田宝芳。田家儿子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收入丰厚。两人分别准备了一根长约60公分的塑料绳,两端均打成活结,以备勒颈之用。4月25日下午3时,两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军分区大院,正当他们敲门准备入室作案时,发现田宝芳家又多了一位保姆,沈书应觉得保姆年龄还太小,突然生出的理智促使他又退了回去。他的弟弟沈书学说他心太软,办不了大事,狠狠对他进行了一番“开导”。
4月30日上午9时,两人再次携作案工具来到田宝芳家,正遇老太太的儿子在家,又一次作案未遂。
邪恶念头和私欲的膨胀刺激了沈书应铤而走险的决心和胆量。两次作案未遂后他竟把加害的对象指向了曾经给予他帮助和关爱的姨母王思秀身上,沈书学曾考虑到是亲戚有过犹豫,所以他没有和哥哥一起去打劫自己的姨妈,但答应在家等候消息。
5月6日,晴空万里,阳光普照,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军分区大院里的老人们怡然自得,自由自在。下午2点左右,沈书应独自带着绳套来到军分区大院4号家属楼3楼王思秀家门前,见西周没人,便敲开了王思秀家的房门。沈书应进屋后,郑思秀便到阳台上做家务。忽然,她听到身后异样的呼吸声,便本能地扭头看了一眼,只见沈书应两眼充满了凶光,恶狠狠地扑了过来,伸出双手凶残地掐住了王思秀的脖颈,首至她不再反抗,他才松开了手。
沈书应定了定神后,从王思秀的身上搜出了钥匙,很熟悉地打开了柜门,找到了藏在里面的5000多元钱。临逃现场时,他惟恐王思秀不死,又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套在了王的脖子上猛勒,首到确认王思秀己经死亡才肯罢休。并将外露的绳索藏在王的衣领内,锁好了房门后匆匆离开大院。沈书应径首走到附近的电讯局用刚刚抢来的赃款买了一部手机和BP机,又到五堰商场买了一件衣服,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到沈书学的住处,对他叙述了作案经过,给了他200元钱便走了。
沈书应自知犯下了滔天大罪,回到三堰不敢在原地留宿,当晚便购置新床、新灶,住进了杨家沟一姓李的工人家中。
在铁窗内,沈氏兄弟自知罪孽深重,表现了忏悔和痛苦。但法律是无情的,1999年12月30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沈书应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沈书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5年。两名罪犯都为他们的罪恶行径付出了应付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