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西林”条“驮门江”应改为“驮闷江”。′辛+丸,本`鉮_栈? !已?发?布_最?歆?漳·节′
按:《清国史》卷138《地理志·广西四》、《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6《山川》、雍正《广西通志》卷17《山川》均为“驮闷江”,今从之。
59.“北流”条“东北:句漏山,山脉自越南来,东入广东境,郁江南岸一大系也,东会灵山”,误以灵山为地名,其断句有误,“东会灵山”应作单独一句“东:会灵山”。
按:《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74《山川》、雍正《广西通志》卷17《山川》等均作“会灵台山”。
60.“归顺直隶州”条“龙潭水出城东北里许,南流经治东”应改为“龙潭水出城西北里许,南流经治东”。
按:道光《归顺直隶州志》卷2《地舆·山川》“龙潭水,城西北五里,源自山下……绕州而南”。
61.“上思直隶厅”条“平弄隘、平寨隘二水合会迁隆峒、板蒙隘水北流注之,西北入迁隆”应为“平弄隘、平寨隘二水合,会迁隆峒板蒙隘水,北流注之,西北入迁隆”。^k_a!n¨s\h?u\z¢h¨u-s/h.o,u~.*c′o^m?
按:据光绪《广西舆地全图》“上思直隶厅水道”条记载流向与各支流情况及所附地图,《清史稿》断句有误。
62.“百色直隶厅”条记磺桑河与隆溪二河“并注右江”,误。隆溪所注为红水江。
按:雍正《广西通志》卷17《山川》记“隆溪,源出隆里山,东流注于红水河”,《清国史》卷147《地理志·广西十三》也记隆溪“自凌云流入厅东北境,东南流经岜律墟,又南入思隆界,注红水河”,查光绪《百色厅志》百色厅图及百色厅城厢附近图中隆溪位置,应即为过今巴马县西、田东县北的灵岐河,确为注入红水江,《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的记载有误。磺桑河即今磺桑江,光绪《百色厅志》百色厅图及百色厅城厢附近图中绘,与磺桑河相汇入右江的当为练溪,即今百东河。雍正《广西通志》卷17《山川》田州土州下记“练溪,源出武龙山,绕州治西北注于右江”。
63.“恩阳州判”条“厅西南水程七十里”应改为“厅东南”。?x,k¢s·w~x¨.`c~o!m¢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清国史》卷147《地理志·广西十三》作“厅西南”,应是指州判在清末准备迁而实未迁之禄丰墟。查二书关于恩阳州判的山川等记载,实以位于百色厅治东南的原阳万州判署为恩阳州判署,并不是朝廷所令为州判署的位于百色厅治西的禄丰墟,故此处仍应用阳万州判署的方位:“东南”。光绪《百色厅志》恩阳分州全图说:“恩阳州判定议设置于禄丰墟累岁,迄未举行,仍以土司故署为治所”。
64.“上林土县”条“小溪水出旧城南流”。
按:应断为“小溪水,出旧城,南流”。
65.“茗盈土州”条“通利江自都康东流入州,西北,左受……”。
按:应断为“通利江自都康东流入州西北,左受……”。
《清史稿·地理志》专题校正之二——分防佐贰、首领官项注191
胡 恒
《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