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生产精神产品”就是中国人所说的“立言”。
“立言”是什么?言要“立”起来,撰书著述是也。最初,古人认为“立言”是公事,由官府组织实施,私家并不参与其中。只是到孔子编写《春秋》之后,“立言”才逐渐下放到了私家。于是,尽管孟子称赞“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由于人们公认的仍是公家“立言”的传统,所以,即便是孔子也曾对自己编撰《春秋》一事心有余悸。他说:“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又说:“春秋,天子之事也,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47)
孔子之后,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一文中也将自己当时忍辱所做之事称为“立言”。他所做何事呢?撰修《史记》而已。推而广之,或做学问,或著书立说,即为“立言”。我认为,“言”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在我们现在。所谓“言”者,即个人脑中思想之物由口中说出,笔下写出。问题是:“言”该如何“立”?“言”了如何才算数?自己“言”了,别人又如何知晓、记得,进而再得以承认?这才是“立言”最重要的事。史载,北宋赵 初至温州任职,便在官厅壁上找所谓的“记刻”,希望可以看到前任官员留下的官厅壁记。谁知找了半天,没找到。赵 问属吏缘由,属吏解释说以前听说是有的,治平年间郡衙曾遭大火,官舍皆成灰土,官厅移地重建,便没了壁记。于是,赵 查找簿书,获知李巽至钱德臣五名官员的事迹,又访郡中胥吏得知李巽以上至施昌言凡14名官员的事迹,最终写成了《温州通判厅壁记》。尽管如此,赵仍遗憾施昌言之外,“无自而推绎矣”(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