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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本人从总体上对数据论证法持肯定态度,且尽力予以运用。“让历史学算起来”,问题不在算不算,关键在于如何算。算得好,事半功倍,论证有力。胡乱算,破绽百出,适得其反。不宜草率为之,而应审慎行事。本文无甚高论,浅见不过如此而已。
(文稿草成后,学友陈鹤曾提出修改意见,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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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看罗志田《数字与历史》,《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第115~118页。罗教授在此文中还指出:“我们历史上留下来不多不全的数字中,很多又并不那么可靠。”(第115页)
[2] 吴宗国:《汪篯传略》,汪篯《汉唐史论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第270页。
[3] 汪篯:《隋代户数的增长》《史籍上的隋唐田亩数非实际耕地面积》《史籍上的隋唐田亩数是应受田数》《唐代实际耕地面积》,《光明日报》(史学版)1962年6月6日、8月15日、8月29日、10月24日。收入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第28~69页。
[4] 汪篯先生在《唐代实际耕地面积》一文中说:“唐天宝时实有耕地面积,约在八百万顷至八百五十万顷(依唐亩积计)之间”(《隋唐史论稿》,第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