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识政务文书的环节性形态与相关资料的发掘
唐代政务文书新资料的发现与整理刊布,有关中枢政务的极少,主要集中在地方和基层政务方面。~如?文¨徃¢ /唔-错·内.容′这是由于唐代的文书都书写在纸张上,而只在敦煌藏经洞和吐鲁番等新疆干旱地区的墓葬中有所保存。尤其是吐鲁番文书,不断有新的发现,并在已有研究积累的基础上,获得许多新知。例如,荣新江、李肖、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中华书局,2008)及《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研究论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是一个阶段集大成之作。此外,中央民族大学2010年征集到13件吐鲁番文书,已经引起研究者的重视。据张铭心介绍,这些文书是盗墓者发现的,是唐代开元年间吐鲁番交河县盐城官民使用的文书。这组文书的关联性很强,且与以往出土吐鲁番文书没有直接关联,推测是盐城所属也木什古墓群出土的第一批文书[2]。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二十二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为“从高昌到奈良——丝绸之路上的写本专号”,发表了多篇与唐代政务文书和政务运行相关的论文。雷闻《隋唐的乡官与老人》、游自勇《唐西州“张无价”文书新考》等,对于早已刊布和经众多学者研究的一些出土政务文书提出了新的看法,其在文书解读方面的推进,值得借鉴。·我,得*书_城, ~首*发-此外,旅顺博物馆、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合作的“旅顺博物馆藏新疆出土汉文文书整理与研究”课题组成员的相关阶段性研究成果,具有公布新资料的价值[3];刘子凡《杏雨书屋藏唐蒲昌府文书研究》,在荣新江确认两件散见的唐西州蒲昌府文书基础上[4],对唐代折冲府政务运行问题进行了研究,亦属针对新资料的最新研究。出土文献资料整理与研究的这些成果,对于唐代地方与基层官司政务运行研究的推进有重要贡献,此不赘述[5]。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出土文书整理和研究成果的不断积累,对这些文献的利用也不断加深,针对出土文书中具有档案性质的政务文书所做的整体综合性研究也业已展开。例如,冻国栋针对日本大谷探险队20世纪初从新疆库车掠走的一件残文书,着重研究了作为发文官司的“孔目司”,并提示此“帖”文发自何处的研究旨趣[6]。,暁·税?C/M^S′ !首^发¢从政务文书的发文官司和送付对象探讨各级官司设置,尤其是文献记载简略甚至缺失的一些机构和县以下行政建制,已经成为政务文书和文书行政研究的一个重要取向[7]。如果能够更加注意这些文书的环节性形态[8],则相关认识或许更能推进一步。如《全唐文》中收录的众多碑铭,对于研究唐代政务文书和政务运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值得重视。其中大历十四年(779)四月《太原乡牒》,据牒文内容及原碑,可知当为《复立太原乡牒》[9]。这份牒文包含的文书环节和政务流程,包括王氏族人(前同州郃阳县令王颜)和里正的状、县司的符牒以及“中丞”(按:疑为太原府官员带“御史中丞”衔)对县司牒文的判,值得深入研究。
对于中枢政务运行机制的研究来说,既然很少有新资料出土和发现,在资料利用上的推进主要靠对传世文献中相关文书资料的新认识与发掘,包括对一些碑刻资料的利用。保留在碑刻史料中的政务文书,在宋代制度史的研究中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在唐代政务文书的研究中,也值得引起进一步重视。如日本学者砺波护《隋唐佛教文化》[10]下编“佛教文物”中收录了三篇论文,分别是《嵩岳少林寺碑考》《玄秘塔碑考》《唐代的过所与公验》,对少林寺碑刻中的《少林寺柏谷坞庄碑》、“少林寺赐田敕”碑等涉及唐前期政务文书的石刻史料,刻于柳公权书《玄秘塔碑》碑阴的《敕内庄宅使牒》,出土文书和传世文献中的唐代过所与公验,以及相关研究的学术史进行了详细的梳理。此书的研究及其所征引的众多日本和中国学者的研究论著,对于推进唐代政务文书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告身资料主要发现于出土文书之中,也在碑刻中有所保存。高宗武则天时期苑大智、苑嘉宾的告身,就是刻石祔葬于墓室之中的[11],是研究唐前期告身和制敕文书的重要史料。告身本身是一类特殊的文书,因其为授予个人的付身文书,被抄写或刻录而保留下来的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