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下载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终生免费,永无广告!

第115章完结

总之,学界目前对三司官员,尤其是三司长官的研究,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成果。-6/邀¢看/书^惘. ^耕~鑫·蕞`全?在三司长官身份方面,虽然学者对于“身份”的判定标准不同,或自文武差异,或自入仕途径,或由其与君主关系的“亲疏”,但均赞同身份变化的关节点在太宗后期至真宗前期。此外,学者对三司长官的前后职任也多有关注,并对其不同阶段的变化进行了总结。

相比三司官员,学者对三司吏人、军将群体关注较少。室永芳三曾对五代三司军将的具体名目,及其来自节度藩镇的性质加以考述[88]。周藤吉之对这一群体的设置与作用特别关注,仔细分析了其职掌、管理、来源与迁转制度[89]。周藤氏认为,孔目官等胥吏,承担了三司大部分日常财务会计、书记职能,其可升至武官使臣,甚至更高级官职。其物质待遇,早期多依靠贿赂收入,出京“短使”则由中央提供驿券、历头作为廪给,熙宁仓法之后则有固定俸给。周藤氏更关注了在京百司的祭神赛会,认为三司胥吏内部形成类似商人行会的组织,维护自身利益,甚至抵制朝廷对其整顿。-我*的¢书*城¢ -首`发·最后,周藤氏考察了主要从事漕运、造作、店宅务管理等具体事务的军将、大将,并讨论了衙司对其管理方式。周藤氏的结论,认为三司的内部人事架构,系来源于唐末五代的节度使体制,其主要事务由人吏及军将、大将完成,即使自熙宁新法后,三司地位削弱乃至解体,吏人们的势力仍然得以保留。

(五)有关北宋三司与中枢权力的关系

笔者所谓权力中枢,主要包括宰执与君主。如前所述,关于三司与宰相关系的问题,一直颇受学者关注。在相当长时间内,学者均认为三司的设置,主要是为侵夺宰相财权,保证君主集权。此后,学界对相权问题加以反思,又强调宰相财权并不弱于三司,三司即使在财政管理方面也须听命于宰相。双方在制度、史事方面均举出不少例证,但这类非此即彼的讨论,很难对三司与宰相的关系得出全面认识。在这类讨论中,杨倩描的意见相对中肯:一方面,就在整个国家政权组织中的地位而言,三司低于二府与枢密院,且三司使人选由中书承君主旨意进拟;但另一方面,三司事权极重,地位显赫,仅次于二府,其“不仅是政务机构而且是事务机构”,组织庞大,事权重且范围广,远非纯粹的财务行政部门。!鑫+顽?夲_鰰,戦/ ,醉·鑫-章′踕~耕-辛`筷¢三司位高权重缘由有二:其一为因袭前代,唐后期财政事务日趋重要,财政使职地位提高,北宋继承了这一局面;其二则为起到中央集权,以及加强君主专制,制约相权的作用[90]。

相比之下,黄纯艳对于三司与君主、宰相之间财权关系的讨论[91],对笔者启发颇大。黄氏首先区分了地位高低与职权分工间的区别,明确指出宋人有关三司与宰相地位高下的言论,不能作为论证宰臣财权大小的论据。作者将职权析分为人事权、财权,又将财权进一步析分为决策、立法权与收支管理权,分别进行细致考察。在此基础上,黄氏指出,宰相政治地位高于三司,同时对三司人事任免也有权干预;但在财政方面,宰相不具备制度化的参与立法决策与收支管理职权,也无法通过制度化渠道获取“收支大数”,即使偶有参与立法事例,也多为奉旨临时性行为,故云宰相“不知财”并不为过。在讨论君主与三司关系时,作者也采用类似思路,认为君主在财政立法、政策调整、赋税倚阁蠲免方面具有最终裁决权,在财政收支方面,与三司间有相对制度化的信息沟通渠道,拥有最高财权。总之,作者对于君主、宰相、三司不同层次、类型权力的梳理非常清晰,对于三者关系的论述较前人更为合理准确。黄氏注意到此前研究单纯罗列史事的问题,认为不同政治主体的活动,需要具体分析,区分究竟是机构或个人被动、临时的参与,抑或“制度化”的“职能”,使相关研究有了较大推进。

关于三司与君主间的关系,学者多由财权归属、事务干预等角度加以讨论。其中以内藏库为中心,考察君主与三司关系的研究最多。除前揭汪圣铎、黄纯艳的财政史专著外,梅原郁、李伟国、朱鸿、董春林等均曾对内藏库的设置沿革、组织构造以及财物出入进行考察[92]。学界一般认为,内藏库的基本组织架构,在太宗初正式形成,收入方面,自太宗朝末至真宗朝,内藏库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独立收入窠名,其

不想错过《唐宋历史评论.第三辑》更新?安装晋江文学城专用APP,作者更新立即推送!终生免费,永无广告!可换源阅读!

放弃 立即下载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 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