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王公,从父亲处分得地产,一旦诸子长成,就重复再一次分配。?x/i?n.k?s·w+.?c?o·m\如第一代礼亲王代善的曾孙诺尼,顺治十三年(1656)封贝勒。诺尼有8个儿子,第六子诺音托和降袭辅国公。诺尼生前将地产分给8个儿子,仅诺音托和就分得直隶延庆州、新城县、杀虎口外和盛京盖州、沈阳、牛庄等处庄地110余顷。[127]
值得注意的是,王公子弟分析地产时,往往所得多寡悬殊:
托克托慧是贝勒穆尔哈齐(努尔哈赤弟)孙,贝子务达海子,顺治末年封镇国公。他将老圈地分给了自己的10个子孙,具体情况如下:
噶林名下,坐落滦州、丰润、永清、香河、宝坻、迁安6处,地188“汉”(清初计丁授田,一丁地6垧,又称一个汉子地,简称“汉”)。
马克唐阿名下,坐落乐亭、香河、迁安3处地,94“汉”。
宁泰名下,坐落迁安县地,47“汉”。
巴杭阿名下,坐落乐亭、迁安2处地,42“汉”。
苏隆额名下,坐落滦州、乐亭、丰润、迁安4处地,37“汉”。~微_趣-晓*说¢ *蕪\错!内\容·
德勒登额名下,坐落滦州地23“汉”。
傅尔松阿名下,坐落滦州地17“汉”。
温德芬名下,坐落滦州地8“汉”。
噶达苏名下,坐落丰润县地5“汉”。
那思泰名下,坐落丰润县地1“汉”。
托克托慧的老圈地分布于滦州、乐亭、丰润、永清、香河、宝坻、宛平7县的20余村屯,以及冷口熊虎头、瓦家沟等处,共计462“汉”(2772垧),折合16632亩。[128]分得土地的10人中,得地最多的噶林,有188“汉”(合6768亩),得地最少的为那思泰,仅有1“汉”(36亩)。
王公子孙得地畸重畸轻,而在地位较低的宗室贵族中,平均分配的原则却似乎起着主导作用。如多罗顺承郡王府的宗室祥瑞,其祖辈在乾隆年间分得保定县西庄头村老圈地一块7顷22亩,租钱20吊。到同治年间,这20吊租钱,要在祥瑞家族“六门均分”。?y.k*r_s?o~f-t¢..c~o!m+[129]又如宗室国惠在一桩土地纠纷案中呈称:“我旧有祖遗坐落辽阳五大堡子红册地一百日(垧),坐[落]牛庄两桶碑红册地,一百五十日,共地二百五十日,早年按五股均分,各分册地五十日;又有带开余租地六百三十五日,按五股均分,应分地一百二十七日。”[130]再如觉罗满保,康熙末年曾任闽浙总督等高官,雍正三年(1725)殁后,行贿诸事被揭发,复因亏空银两案,将所有产业地亩入官。家境因此败落。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皇帝“赏还”了抄没的部分家产。满保生有12个儿子,这年十一月,由其长子博良凭族长、佐领为公证人,将“赏还”的家产作12股,派分每子名下房30间,地3顷90亩半,立有分单。[131]这种均分做法,与汉人民间的传统已相一致。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同阶层的宗室中间,在分析土地等家产时,何以存以不同的行为方式?回答这个问题,应着眼于皇族的婚姻形态及其与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的关系。皇族多不事生产,靠领取国家的世禄与俸银口粮为生,所以政治社会地位之高低决定了经济水准的高低。有学者将年满30岁以上皇族人口按爵位的高低有无分为三个等级:一是王公以上的上层贵族;二是镇国将军以下的中层贵族;三是包括闲散宗室与应封宗室的下层贵族,并据《玉牒》统计说:清代北京的上层贵族有304人(占总人口比例的2.94%),中层贵族有988人(占9.66%),下层贵族有9030人(占87.4%)。与此相应,政治社会地位和经济水准越高的贵族妻妾越多,反之越少。在北京已故皇族已婚人口中,娶一个妻者有7016人(占57.74%);娶两个妻妾者有3220人(占26.50%);娶两个以上妻妾者有1915人(占15.76%)。[132]